法学专业
作者:本站 阅读:0次 上传时间:2022-07-09 10:19:32
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, 于1983年设立法学专业,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。为了适应改革和现代建设的需要,培养高层次经济法律人才,经教委批准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特举办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。
【课程优势】
重点学科: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,成立至今拥有一批著名法学专家、学者,经济法学、民商法学、 国际经济法学等研究领域成绩斐然;
师资雄厚,注重实操:由本校硕士生导师、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,并在重要学术团体任要职;学院拥有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平的模拟法庭、非诉讼实验室等两个专业实验室;
精品课程:学习期间学员可选开金融、财政、工商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精品课程,全面提升学员综合素质与个人价值;
人脉平台:定期组织班级活动、论坛等学术休闲活动。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,在学习的同时搭建人脉,实现资源共享、助推事业成功。
【课程设置】
类别 |
课程序号 |
课 程 |
学 |
1-1 |
宪法 |
1-2 |
法理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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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 |
民法(总论、分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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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4 |
刑法(总论、分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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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5 |
中国法制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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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6 |
科学社会主义与理论与实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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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|
2-1 |
经济法 |
2-2 |
金融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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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3 |
合同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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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4 |
国际经济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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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5 |
财税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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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6 |
公司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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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7 |
保险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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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8 |
知识产权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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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9 |
证券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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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0 |
外商投资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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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1 |
诉讼法(民诉、刑诉、行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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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2 |
婚姻家庭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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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沿讲座 |
3-1 |
房地产法专题 |
3-2 |
国际经济法专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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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3 |
犯罪心理学专题研究 |
注:带(*)课程根据每年教学计划及最新热点话题开设
第二专业课程选修:为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水平与应用能力,充分发挥本校教学优势与院系资源,学员在学习法学专业的同时可选修第二专业的应用课程:工商管理学(管理学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、企业战略管理)、金融学(金融学、证券市场与投资组合 、公司理财与项目融资)、财政学(财政学、资本运营、企业财务管理与报表分析)。
【培养方式】
采取面授与自学(文献资料阅读)相结合的学习方式:
1、北京班:安排周末时间上课;(名额有限,可插班)
2、全国集中班:安排节假日时间上课;
【入学条件】
1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;2、大学专科(含)及以上学历;
【报名手续】
1、填写《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》(报名表下载);
2、交本人身份证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;
3、交4张1寸同底免冠彩照;
4、缴纳报名费200元;教材费800元;学费20000元(两年);
注: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,视作自动放弃学习,不退学费。
【证书授予】
1、按教育部规定,完成该研究生班学习课程,经考试合格者,颁发经济法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,证书加盖校长签名章、学校钢印和红印;
2、符合申硕条件的学员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【54】号文件及我校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。